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情况可以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情况可以主张

离婚时,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主张损害赔偿:①一方重婚;②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⑤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的,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作为被告的,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赔偿,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

“捉奸在床”就能要到赔偿吗?什么算“同居”?

重婚/同居

出轨≠一定能赔偿

  • 一夜情、偶尔出轨: 法律上一般不算“同居”,可能影响财产分割,但单独主张损害赔偿比较困难。
  • 法律认可的“同居”: 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需要提供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亲密照片视频等)。
  • 重婚: 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是最严重的情形,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

家暴一次也算!证据最关键

  • 不只是殴打: 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暴力,也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
  • 如何取证: 立即报警(获取报警回执、笔录、告诫书)、及时验伤(保存病历、伤情照片)、向居委会/妇联求助记录、施暴者的保证书、录音录像等。
  • 维权关键: 即使家暴程度不构成犯罪,也是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并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

除了家暴出轨,还有哪些“重大过错”能要赔偿?

1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虐待: 长期以打骂、冻饿、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等方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
  • 遗弃: 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 维权关键: 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同样需要收集证据,如病历、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
2

“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

  • 可能包括: 吸毒、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故意犯罪被判刑;婚内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非婚生子等。
  • 法院如何认定: 由法官根据过错情节、伤害后果、社会影响等综合判断,是否达到“重大”程度。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快速自测:你的情况能要赔偿吗?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你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建议咨询律师:

  • 配偶与第三者长期在外面租房/同居
  • 配偶对你有过殴打行为,并报了警或去医院
  • 配偶经常对你进行侮辱、威胁,让你精神崩溃
  • 配偶不照顾生病的你或年幼的孩子,不管不顾
  • 配偶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劝不改
  • 配偶偷偷把你们的共同存款转走或送给别人

如果符合上述情况,注意!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注意收集证据!

能赔多少钱?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1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 物质损害赔偿: 根据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计算,如家暴的医疗费、误工费;一方隐藏、转移财产造成的损失等。
  • 精神损害赔偿: 没有固定标准。法院会考虑:①过错程度;②具体情节;③损害后果;④过错方经济能力;⑤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通常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极少数情况下可能更高。
2赔偿金是单独给的吗?
  • 独立于财产分割: 损害赔偿是过错方因其侵权行为对无过错方的补偿,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两回事。
  • 主张技巧: 无过错方在要求多分财产的同时,依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两项请求可同时提出。

什么时候提赔偿?协议离婚时还能要吗?

注意!主张赔偿有严格的“时间窗口”。

  • 诉讼离婚:
    • 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 作为被告,如果同意离婚,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如果不同意离婚也没提赔偿,法院判离后,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索赔。
  • 协议离婚:
    •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赔偿事宜。如果没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无过错方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单独起诉索赔。
    • 关键点: 协议中最好明确写明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否则事后追讨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 超过时间怎么办? 如果作为原告未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或协议离婚后超过一年才起诉,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建议: 无论协议还是诉讼,只要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最好在解除婚姻关系前或过程中就明确提出并固定下赔偿方案。

相关案例

  • 案例1(同居赔偿): 王女士发现丈夫张先生与第三者在外租房同居长达一年,并拍到两人共同出入的照片、聊天记录。王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法院认定张先生构成“与他人同居”,判决准予离婚,并由张先生向王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 案例2(家暴赔偿): 李女士多次被丈夫赵先生殴打,并有多次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李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損費。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根据家暴情节,判决赵先生赔偿李女士医疗费80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 案例3(错过时效): 孙先生因妻子出轨,在协议离婚时未提赔偿。离婚9个月后,他后悔,起诉前妻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法院以“协议离婚已明确财产分割完毕,且超过一年除斥期间”为由,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 案例4(转移财产): 周女士发现丈夫在离婚前将夫妻共同存款120万元转给其母亲。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行为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在分割财产时对丈夫少分,并因其过错行为,另行判决其向周女士支付损害赔偿金8万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九十条: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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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7日内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缴纳诉讼费
法院受理并立案
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宣布开庭 > 法庭调查 > 举证质证 > 法庭辩论 > 法庭调解
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收后生效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裁决或裁判
不同意
判决15日内,裁定10内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同意
当事人履行协议或申请执行
结案
公诉
7日内审查
一审庭审
正常审理(2-3个月)
一审宣判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提前3天进行公告
有罪/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不服判决,上诉(被告10日内)
向原审或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书
二审法院决定审理
全面审理,上诉不加刑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原告10日内)
一审法院回级监察员复查决定
确有错误,抗诉
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不抗诉
法院立案
5日内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15日内
举证答辩
被诉主提出答辩状,提供证据和行为依据
开庭审理
调解协议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上诉
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启动二审程序
不上诉
判决、裁定生效
结案